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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权博主很喜欢摆出一些数据,比如:“全国有24.7%的家庭存在家暴,其中90%施暴者是男性”。
这个数据特别常见,很多人在用,就连公安的官媒也会用这个数据。
用这个数据的人大多只说“据调查”,但是很少给出更确切的来源,有时会说是来自妇联,有时会说是来自最高法。
根据我的调查研究,我发现这个数据还真的来自妇联和最高法,更准确的说是前半个数据来自妇联,后半个来自最高法。
1.根据妇联的《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》,婚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、殴打、限制人身自由、经济控制、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有24.7%
2.全国离婚纠纷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案件中,有91.43%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。
数据来源比较可靠,但是这两个数据被媒体用来证明“全国有24.7%的家庭存在家暴,其中90%施暴者是男性”,就有很多问题。
1.妇联的数据是24.7%女性遭受过家暴,在媒体的宣传中被篡改成了24.7%家庭存在家暴。
(怀疑是为了衔接“其中90%施暴者为男性”而做的修改。)
2.妇联的数据中没有说“90%家暴施暴者是男性”,第三期的数据是24.7%女性和22.8%男性曾遭受过家暴。
第二期的数据我没有找到,第一期的数据是24.4%女性和17.8%男性曾遭受过家暴。
但媒体对男性受家暴闭口不谈。
3.妇联对家暴的统计是包括侮辱谩骂、殴打、限制人身自由、经济控制、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。
我认同不只有殴打算是家暴,但是媒体将不同形式的家暴全部暗示为殴打。
4.最高法的数据来自全国离婚纠纷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的案件。
也就是:决定离婚,起诉到法院,在法庭上交代自己遭受家暴。
换句话说:存在家暴但未离婚,或者离婚但未起诉,或者起诉但未交代自己遭受家暴的,没有统计在内。
目前男性遭受家暴的一大问题就是:男性被家暴更不容易被理解,男性也更耻于交代自己遭受家暴的情况。
5.最高法的统计,家暴方式中,殴打是其他形式的五倍。
但在妇联的统计,家暴方式中,只有5.5%是殴打。其中农村为7.8%,城镇为3.1%。
总结:女性受到家暴比男性更多,但相差不大,男性同样会遭受家暴。但男性受家暴后大多不会起诉离婚,或者耻于交代自己遭受家暴的情况。
还有说“99.9996%的家暴施暴者是男性”,数据来自广州一名律师应用人工智能系统,统计了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法院公布的一审涉及家暴内容的离婚判决文书,一审案件数量共94571件,仅有38名男性自诉遭遇了妻子的家暴。 情况类似于上面说过的91.43%,就不多说了。

还发现一个现象,有的博主在使用拼接的数据误导他人的时候,居然会标注数据来源,说明他们是知道真相的。